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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布首个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

发布时间:2024-03-23 06:16:25 作者:佚名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记者 吴少杰)近日,《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颁布施行。《标准》对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工作领域、工作内容及技能要求进行规范,对各等级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明确。
  据悉,长期照护师是国家医保局为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支持下新设置的一个职业工种。《标准》明确,长期照护师是指运用基本生活照料及护理知识、技能,在家庭、社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场所,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等人群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的医疗护理、功能维护、心理照护等服务的从业人员。
  《标准》明确,长期照护师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3个等级,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年满16周岁、对长期照护工作感兴趣者均可申报,无性别与学历要求。同时,相关职业工作者均可在规范培训合格后申报相应等级长期照护师的职业认定。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负责人表示,长期照护师的设立对于加快培养培训大量高素质的长期护理服务从业人员、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从3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培训,搭建规范的培训平台,开展培训评价、等级认定和证书颁发等;加强宣传,通过开展宣传、组织技能比赛活动,吸引更多的社会人员从事长期照护工作;加强培养,创新培养模式,引导相关院校探索学徒制培养等模式,推进产教融合、工学结合培养高素质长期护理技能人才,育训并举扩大人才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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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jw.xinjiang.gov.cn/hfpc/xwxc1/202403/bd6e7fa40d354d24b72d534436bd5d7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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